不可不知的13項用藥觀念 破除用藥迷思
覺得藥太大顆不易吞食就把它撥一半服用?西藥傷胃所以一定要加胃藥?把藥放冰箱可以保存得更久?忘記吃藥就一次做二次服用?諸多用藥的問題,答案可能和你想像的不一樣,《今周刊》採訪台大醫院藥劑部主任林慧玲,為你一一破除用藥迷思。
受訪者小檔案:
姓名:林慧玲
現職:台大醫院藥劑部主任、台大醫院臨床藥學所副教授
受訪者小檔案:
姓名:林慧玲
現職:台大醫院藥劑部主任、台大醫院臨床藥學所副教授
服用前的注意事項:
Q1:「飯前吃藥」和「飯後吃藥」時間該怎麼拿捏?
A:如果沒有指定「飯前」多久,「飯前吃藥」是指飯前一個小時;「飯後吃藥」是飯後立即服藥,或是隨餐服用皆可。有時候需要飯前30分鐘服用,是希望藥品在吃飯的時候開始起作用,因此還是要看藥袋及或說明書,或是依照醫師的指示。
Q2:藥錠太大可以撥一半,或是磨碎服用嗎?
A:口服藥會做成不同的劑型,如持效錠、腸溶錠、裸錠、糖衣錠、膜衣錠、口含錠、緩釋錠、口溶錠、舌下錠等。持效錠等是長效劑型,吃了之後藥效會慢慢的釋放,如果剝半、嚼碎或是磨碎服用,藥品一下子都釋放出來,不但沒有辦法持續一整天,有時候藥效太強,副作用也因此變大,應保持藥品原貌,盡量不要破壞。可使用軟布丁、果醬、或蘋果泥幫助小兒將藥粒吞下。
Q3:忘記吃藥該怎麼辦?
A:治療疾病的目的很多,有的具有治癒性,有的是為了症狀的緩減,有的是為了預防。一般而言,緩減症狀的藥如果忘記服用,表示已經沒有症狀,可以停藥,例如止瀉劑,一但沒有腹瀉,就不需要再吃。
如果是治療藥品(如癲癇用藥、血壓藥、降血糖劑等),忘記服藥,應趕緊服用;如果已經接近下次給藥時間,可以跳過這一次,下次再繼續按照正常時間吃藥即可,不可服用雙倍的量,以免造成副作用的增加。
Q4:胃痛的時候就要立刻吃胃藥?
A:如果只是暫時的止胃痛,是可以吃胃藥的,但是如果症狀常發生或持續,就要趕快就醫。胃潰瘍有十分之一的機率是胃癌,所以千萬不要輕忽。
Q5:打針會讓病好得比較快?
A:有的藥同時有針劑與口服藥,針劑作用較快。例如抗生素,吃的沒有辦法達到像打針那樣高的劑量,所以嚴重的感染,會先使用針劑,感染控制後,可考慮改用口服藥。
由於注射劑給藥所潛藏的風險如感染、血管炎、過敏反應、副作用、添加物帶來的風險等,遠遠超過口服藥、外用藥等,醫療的原則是優先使用口服或其他給藥途徑,除非病人無法口服時才應使用針劑,打針雖然比較快發生效果,但是需付出的代價太大,副作用多,腎衰竭、胃出血等情況都比口服藥還嚴重。
注意藥物的交互作用:
Q6:因為西藥容易傷胃,所以吃藥一定要加胃藥?
A:這是錯誤的觀念,民眾所稱的胃藥一般是指制酸劑,會和很多藥起交互作用,降低其他藥的吸收,影響療效。真正會造成胃潰瘍的的西藥不多,多數只是造成噁心、胃部不適,如果前述情況,可以飯後服用,讓食物成為緩衝劑,來降低副作用。
Q7:吃藥可以配果汁嗎?吃藥配葡萄柚汁會不會致命?
A:有的藥可以配果汁,但是葡萄柚汁是非常不建議的!因為葡萄柚汁含一種叫做「?喃香豆素」(furanocoumarin)的成分,它會抑制小腸與肝臟細胞中,一些幫助藥品代謝的成分;服用藥物前,或是服藥時喝葡萄柚汁,經由交互作用下,等同於服用過量的藥,副作用也會因此而增強。
Q8:中藥、西藥一起服用,雙管齊下效果會更好?
A:身體根本無法辨認中藥或西藥,同一藥品成份,不管哪種來源,在體內作用都相同,因此不建議兩種一起吃。
此外,美國或台灣都曾有保健食品標示不實或攙藥品的不法行為。不要認為天然就是無害的,像紅麴菌含有降血脂肪的成分,就屬於懷孕X級的藥品,會造成胎兒畸形,因此在選購此類商品時要加以斟酌。
Q9:藥物過敏了怎麼辦?
A:常見的藥物過敏反應為皮膚紅疹、搔癢,嚴重的會有呼吸困難、眼唇紅腫等,不同的藥品與不同的過敏反應,從服藥到發生過敏的時間不同,所以一旦發生過敏的情形,記得趕快帶上所有的藥就醫,交給醫師判斷什麼藥出現了這種現象,並加記錄,以後就醫時,需告訴醫師及藥師你對什麼藥過敏,有怎樣的反應,以避免使用到與該藥化學結構相似的藥品。
藥物保存方式:
Q10:把藥放冰箱,可以保存更久?
A:不是所有的藥都要放冰箱,像胃乳就不適合,放了反而不易搖勻,而胰島素就要放於冰箱。每個藥品的儲存條件都不同,使用藥品前要仔細閱讀說明書或是藥袋上的指示,了解是否需要冷藏。基本上,要求室溫保存的藥品,儲存的溫度不要超過25℃,而且需存放在避光、乾燥、小孩子拿不到的環境。
Q11:藥瓶開封後,罐內的棉花、乾燥劑不能丟,因為要保護藥品?
A:開封後,藥瓶內的棉花及乾燥劑須立即丟棄。罐內的棉花是在保護藥品運送中不會破損,但是一開封就必須馬上丟掉,以免棉花吸收空氣中濕氣,讓藥品受潮,有的藥如心絞痛所用的舌下含錠,成分還會被棉花給吸附。同樣的,藥瓶開封後,乾燥劑也會吸濕,讓藥品更易受潮。
Q12:藥品開封之後,怎麼算有效期限?
A:有個觀念要建立,就是「保存期限」不等同於「使用期限」。藥品的外包裝上,都會打印著「保存期限」(Expiration Date),也就是在未開封的情況下,保存條件良好,可在期限內維持該藥品應有的藥效含量。但是產品一經開封過後,會受到濕度、溫度、微生物等影響,效期會因不同的藥品劑型或使用方式而不同。
通常醫療院所給的藥品,都是以塑膠袋分裝,但塑膠袋是很不好的容器,空氣與水氣的通透性佳,藥品很容易變質。建議回家後用鐵罐,或是玻璃罐連同藥袋封起來。此外,眼藥水一旦開封,一個月就後就不要使用;一般生理食鹽水沒有添加防腐劑,如果要直接清洗眼睛,開封後二十四小時後就要丟棄,不要覺得可惜。
Q13:過期的藥該怎麼處理?丟垃圾桶或沖入馬桶可以嗎?
A:大多數的藥品可以丟到垃圾桶,可經過低溫焚化後掩埋;有些較會影響生態的藥品如抗凝血劑、荷爾蒙類、抗生素,或是具有毒性的化療藥品,需高溫焚化再送到有防漏層的掩埋場掩埋。不建議把藥沖入馬桶,因為馬桶的水會流進下水道,反而會汙染我們的水源。如果不知如何處置過期藥品,可以送交社區藥局或各大醫院藥品回收處處理。
本文摘錄自10月4日出版之《今周刊》824期封面故事系列報導之「不可不知的13項用藥觀念 破除用藥迷思」一文。